青島地鐵光伏改造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能源 山東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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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YY-QG-2022-151 招標編碼:CBL_20221205_106267026
開標時間:2022-12-21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招標人:青島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 其它
青島地鐵光伏改造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受青島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的委托,對青島地鐵光伏改造項目以競爭性磋商的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1.項目編號:YY-QG-2022-151
2.項目名稱:青島地鐵光伏改造項目
3.項目內容:
青島地鐵光伏改造項目計劃利用3、11號線2座車輛段共8.91萬平方米的閑置庫區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同時在古鎮口、董家口、瓦屋莊、大田、安順、膠州北車輛段采用光伏板雨棚形式增設自行車、電動車擋雨棚,滿足員工電動車停放與充電(AC220V)的要求,方便員工環保出行。規劃總裝機容量不低于8.74MWp。本項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實施,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報批、監理、設備采購、施工建設、試驗、驗收、試運行、技術培訓以及項目運營、管理、檢測、監測、維護、故障處理及應急響應等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屬于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工作,效益分享期內的光伏發電收益由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共享。
4.供應商資格要求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公司法人;
4.2供應商須滿足下列要求:
(1)供應商須具有已投資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累計裝機容量30MW及以上)。
(2)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項目磋商公告發布之日,供應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光伏發電項目(EMC)業績。
4.3通過“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仕等名單的。
4.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響應。
若供應商為聯合體的,則須滿足如下條件:
(1)聯合體各成員方應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并明確各成員方的工作范圍、權利及義務;
(2)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須滿足上述“第4.1、4.3條”要求,聯合體成員任意一方滿足上述“第4.2條”要求即可;
(3)聯合體的各方(包括聯合體各方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再以單獨名義或參加新的聯合體參與本項目磋商。
5.公告媒介
6.采購文件的獲取
6.1時間:自2022年12月5起至2022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下同);
6.2
6.3方式: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須攜帶以下加蓋單位公章的材料復印件:
6.3.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成聯合體的,須提供各方營業執照);
6.3.2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組成聯合體的,由牽頭人提供本條要求的材料;
6.3.3聯合體協議書原件(組成聯合體的供應商提供)。
6.4售價:每套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
6.5未按規定獲取的采購文件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應商自負。
7.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及地點
7.1時間:2022年12月21日9時00分起至9時30分止。
8.開標時間以及地點
8.1時間:2022年12月21日9時30分。
報名材料掃描發送至郵箱(13621121064@163.com電話同步)并撥打電話確認獲取《登記表》
聯系人/電話: 劉經理13621121064